逕升博士班
國立陽明大學臨床醫學研究所碩士(專)班研究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
一、本辦法依教育部「大學碩士班研究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」及本校「碩士班研究生逕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」訂定之。 二、申請條件:修讀臨床醫學研究所碩士(專)班學生,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須由本所助理教授級以上師資及研究生論 三、名額以本所當學年度教育部核定博士班招生名額之百分之四十為限。但核定招生名額不足五名者,逕修讀博士學位名額至多以二名為限。 四、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研究生,應於申請截止日前,檢具以下資料送交本所: 1.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。 2.碩士(專)班歷年成績單。 3.助理教授級以上二人推薦書。 4.工作醫院同意書(非醫師免附)。 5.其他參考資料(例如:已投稿或投稿中論文,此項若無則免附)。 經本所舉行所務會議通過(必要時得辦理甄試),校長核定並報教育部備查後,得逕行修讀博士學位。 五、經核定准予逕修讀博士學位之碩士生,非經申請撤銷逕修資格,不得再參加碩士班學位考試。 六、逕修讀博士學位之研究生因故中止修讀博士學位或未 七、經核准逕修讀博士學位之碩士班研究生,於碩士班修讀期間修讀及格之科目,得經審核後,准予免修。其修讀碩、博士學位期間,合計至少應修畢三十學分(不含博士畢業論文口試學分) ,其中在博士班至少應修畢十八學分,可經申請將碩士期間修讀之學分(最多6學分)列為博士班18學分中,但請於申請抵免及免修申請期間提出辦理, 附註:專題討論恕無法抵免或免修。 八、逕修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修業期滿, 九、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應依行政程序陳報教務長核定。 申請表下載:
![]() |